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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加强“两节”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5-09-28 10:21:4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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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决防范违反纪律规定问题发生,日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两节”来临之际,红河州要求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礼品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地点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新闻媒体、廉政短信等方式,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提醒,切实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监督检查。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红河州纪委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

(记者 李树芬)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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