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宁出台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对成功引进市外、境外企业到晋宁投资的中介机构进行重奖,单个项目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办法规定,凡是与晋宁县签订招商引资委托代理合同,并且成功引进昆明市行政区域以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财政性直接投资,在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引资人,包含商会、协会、企业、专业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只要满足引进项目完成备案登记,通过县级评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项目资金系引入市外、境外(含港澳台)非财政性直接投资资金;项目到位资金额内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亩三个条件,即可获得奖励。
成功引荐项目或资金落地晋宁的中介机构,在完全兑现省市招商奖励的基础上,到位国内市外资金1亿元人民币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可达到100万元人民币。
另悉,为方便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晋宁县招商引资,晋宁县投资促进局将于近期接受符合条件引资人的报名,并选择有实力的引资人报请晋宁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委托代理合同。
通讯员 土春荣 李硕 记者 张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