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听说了一件怪事:某地一些基层干部为了阻止老百姓种冬小麦,竟然在庄稼地里蹲守,要把地留出来大规模种“富民”果树,否则无法提前完成脱贫任务。水果种植是当地发展的一项脱贫产业,但因经济效益与过去种粮食作物差别甚大,老百姓并不完全买账。相关部门逼民种树不种粮,背后仍然看得到形式主义的影子。
发展产业助农增收,是增强贫困地区群众造血功能、拔掉穷根、开掘富源的关键。但其前提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能一哄而上,千人一面。“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便是很好的证明。
“牛不喝水莫按头”,逼民种树实乃权力越位。为民办实事、谋福祉,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群众充分享受到更多知情权、参与权,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确保所办事情是群众所需。切不可盲目“替民做主”,将惠民工程办成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死搬硬套依葫芦画瓢,盲目跟着别人撵“尾巴”,注定会以失败收场。比如,看见城郊结合部发展近郊旅游迈上致富路,一些偏远的地方也不顾实际,大肆建景点、搞农家乐,期望通过卖风景让群众吃上旅游饭;但由于交通不便、客源不足,景点游客寥寥无几,一些农家乐甚至无人问津、门可罗雀,最终受损的还是老百姓。
因此可见,在确定发展项目时,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树立差异化思维,错位发展,避免因同质化出现市场饱和、产品滞销现象,导致果贱伤农、菜贱伤农等;同时,要搞好关联产业的开发,延伸产业链条,构建产业+基地+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群众分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红利。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要真正实现富民利民,就要换位思考,从群众的角度出发,从群众的立场考虑,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广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决策更加接地气,如此,利民政策和富民产业才能真正得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