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街头,每逢上下班高峰期,一些比较繁忙的路口都有交警带着协警、志愿者在执勤,维护交通秩序。这本来是好事,确实能起到改善交通状况的作用,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大家的出行方便、安全。但笔者发现,一些协警、志愿者甚至是交警在自己的岗位上没有发挥作用,不会处理、协调不同车道之间的有序通行,对违反交通秩序的很多行为听之任之。
在岗就要发挥作用。实事求是地说,这份工作不容易,不仅要熟悉交通规则,熟练使用交通手势和哨声;而且工作强度大,还要敢于纠正或参与纠正违法行为。如果达不到这些要求,那指挥、劝导交通要么变成“不指挥”,要么变成“瞎指挥”,结果适得其反。
同样,很多岗位的工作者,不缺基本的业务常识和技能,缺的是在这个岗位上就应该发挥积极作用的责任意识。整治这种现象,一方面要完善相应的岗位培训机制,在知识、技能和责任意识等方面给予重视;另一方面要加强督查,把日常表现、工作效果等纳入考核体系,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让每一个岗位都切实发挥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