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和省妇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这是云南省首次颁布实施该制度,从此,家庭成员遭遇家暴可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而在云南,情况也不容乐观,近3年全省法院审理各类家庭暴力案件700余件,受害主体多数为妇女,案件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我省此次出台规定,明令遭家暴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既有利于通过《实施办法》转变旧有观念,也让执法者在家暴方面有法可依,进而予以积极干预,对家暴进行有效地防范。
不过,千道理万道理,落实才是硬道理。《实施办法》的出台,只是遏制家暴的第一步。真要铲除家暴这一毒瘤,还需更多努力: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让遭遇家暴者破除旧观念,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妇女,让她们遭遇家暴时,敢于不再做“沉默的羔羊”;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也应主动履行好自身职责,积极推动法规落地。唯此,“家暴”才不会成为沉痛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