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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微商变“危商”
      发布时间:2016-12-16 11:34:42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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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湖南某微商在朋友圈兜售一种爆竹(当地俗称“鱼雷”),短短三个月内,该微商就依托微信发展了大量下线,仅一级代理商就有158名。通过各级微信代理商的推广,全国共有30个省市3000余名买家通过微信购买到了禁品“鱼雷”,涉案“鱼雷”多达3万余枚。
    对于“微商”这概念,想必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但是对于微商到底已经发展到了什么程度,我们可能并不清楚。有调查结果显示,90%的市民表示朋友圈里有卖东西的朋友,20%的市民表示购买过朋友圈的产品。微商作为新兴创业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了种种便利、实惠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购物陷阱、售后纠纷难解决以及不法交易等问题。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消费者通过微商平台除了可以购买爆竹外,还可以买到诸如飞针、电棍、钢弩、防狼喷雾、射钉枪等种类多样的危险物品,甚至还包括军用匕首等管制刀具。有网友指出,在一些朋友圈的微商主页面,各种图片、小视频让人触目惊心,宛如军火贩子,这不禁让人惊呼,某些微商似乎正变成“危商”。
    实际上,我国对危险物品早有明确的管制规定,实体商店早就不敢出售此类商品,微商兜售危险品,显然是违法之举。现实中,这些商家对此也心知肚明,因此他们往往通过更改品名、隐藏评论等方式进行销售;有时也伴随着虚假宣传和商业欺诈行为。这都说明商家为迎合市场需求,追求经济利益铤而走险,是知法犯法。联系到前些日子一些地方发生的多起飞针伤人后再进行抢劫作案等事件,可以说,存在于微商之中的危险品交易已经产生了明显的社会危害,相关监管主体必须及时介入,采取行动加以制止。
    客观地说,对微商购物在监管上有一定的难度,因其涉及工商、金融、质监、网络、物流等诸多部门和行业,而且新的交易平台和交易方式不断出现,单凭工商管理一家很难进行有效治理。因此,对于微商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行为,既需要在法律层面出台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政府监管有法可依;同时,监管部门还应与电商平台携手清理微商销售乱象,监管部门更要升级自己的监管思路、监管手段,微商平台应对所有入驻的商家做好备案登记,并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堵住网售违禁品的路径。只有形成监管合力,才能最终把微商纳入法律监管的轨道,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关喜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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