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共同打击跨境刑事犯罪等内容进行协商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与老挝北部波乔、琅勃拉邦、南塔、乌多姆赛、丰沙里等5省检察院第八次司法会晤,昨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举行,双方就进一步加强两国边境地区司法交流合作、共同打击跨境刑事犯罪等内容进行协商并签署了会晤纪要。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率团与老挝波乔省人民检察院、丰沙里省人民检察院、南塔省人民检察院、琅勃拉邦省人民检察院、乌多姆赛省人民检察院领导进行会晤。双方商定,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社会制度和法律的基础上,秉持平等协商、互信互利、务实高效的原则,在各方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授权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继续深化交流与合作,在打击跨国刑事犯罪、腐败犯罪、毒品犯罪等方面加强司法合作。会晤确定,下一步双方司法合作的重点是共同打击跨国贩卖毒品和人口等刑事犯罪,以及其他有组织跨境犯罪活动;在刑事案件的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扣押冻结财物、边境追逃追赃、遣返等方面加强磋商与合作;相互交换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文献资料,包括法律法规文本等,不断加深相互了解与合作;相互培训对方检察人员,了解彼此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红河州人民检察院领导参加了会晤。
尹瑞峰 通讯员 王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