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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论坛 用法治维护慈善生命力
      发布时间:2016-03-18 16:33:13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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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英水

慈善法出台也是一次慈善治理转型的契机,政府可以借此构建新的慈善治理结构,比如扮演好事后监管人的角色,创造好的慈善环境,搭建好的慈善平台,让慈善法在落地中获得法治生命力,也给公民的善心撑起腰来

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法明确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承诺捐款不兑现或被起诉,摊派捐赠任务或构成犯罪。

近年来,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捐助手段的多元化,公益捐助领域的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化。一些人利用互联网平台,实行诈捐;一些人面对媒体承诺捐款,但事后却不兑现……凡此种种,有的虽然能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找到相关依据,令当事人付出代价,但很难凸显慈善的法律意义。于此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过,正是希望提供一揽子的制度设计,规范公益捐助行为,特别是为互联网时代的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专门的法律依据。

值得一提的还有,专门为慈善立法,可以推动公民法治观念在慈善领域的提升。一方面,通过慈善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并让人看到这背后的法律条款,可以让公众更好地理解各种慈善行为。另一方面,带上“紧箍咒”的慈善者或慈善行为,更能激发慈善活力,因为有法可依,可以免除行善者的后顾之忧。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慈善法的出台,就是让专门的法律管专业的事儿。但慈善法如何实现良法善治,仍然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而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公益事业治理的方式应顺应时代潮流,变管理慈善为规划慈善发展。毕竟,慈善连着人心,重管而轻引导,很难起到重塑慈善行业公信的作用,反而容易陷入“一抓就散,一放就乱”的僵局。

慈善法出台,开启了依法治“善”的时代,但繁荣慈善事业,任务仍然任重而道远。当下,认真审视慈善法,可以看到其一些刚性的措施足以让人重塑公益信心。但须谨记的还有,我们究竟如何面对慈善法,并以什么样的监督态度迎接它。换言之,在其他慈善制度建设中,如何汲取依法治理的规则,既实现慈善事业的繁荣,又抓好慈善事业的发展。毫无疑问,慈善法出台也是一次慈善治理转型的契机,政府可以借此构建新的慈善治理结构,比如扮演好事后监管人的角色,创造好的慈善环境,搭建好的慈善平台,让慈善法在落地中获得法治生命力,也给公民的善心撑起腰来。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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