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敏飞
为清理整治地名不规范的现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指出,将重点清理整治居民区、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桥梁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
近年来,一些地方对地名文化的破坏,似乎无处不在:有些地方轻易乱改地名,有些地方盲目崇洋媚外……2014年全国地名普查发布的数据显示,1986年以来,我国约有6万个乡镇名字、40多万个村名被遗弃,永远消失于历史的尘埃。这对地名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
地名的背后,往往承载着不少历史信息,积淀着深厚的文化基因。而云南,则是地名文化的珍宝馆。云南民族众多、历史悠久、生态多样、环境独特,先民们用各自的思维方式与语言习惯,把古往今来的沧桑变迁、历史脉络、民风民俗等信息结晶于地名之中。云南极其丰富的各族、各类地名,是破译云南历史文化之秘的“金钥匙”,不容轻易摒弃。
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曾将地名比作人类历史的活化石,重视地名文化就是重视国家与民族的历史,“任性改名”改丢的不仅是“乡愁”,更是整个民族的记忆。而我国对地名文化的规范早已有之:1986年,国务院出台的《地名管理条例》提出,“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同时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个条例,民政部亦出台《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指出对“擅自命名、更名或使用不规范地名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
遗憾的是,即便有明确规定,这些年随意更改地名的行为,还是时有发生。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未明确处罚的具体方式,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也源于权力不受限制,一些“改地名”之举往往由领导拍脑袋决定。各地无论什么形式的“改地名”,基本上都是为了趋“名”逐“利”,那地名“越变更越没文化”便在情理之中。
如今,国务院对地名文化保护的强调,意味着保护地名文化不能再停留在纸面上,这就必须构建地名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地名文化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比如,建立民意征求程序,即便要改名,也需充分征求民意,约束“权力任性”;再比如,建立处罚机制,一旦一些地方的改名不符合相关规定,处罚必须及时跟上。唯此,华夏大地上的地名文化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