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斌
近年来,随着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增加,相关纠纷也日渐增多。有子女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交了几个月费用之后,就不闻不问,甚至处理房产、中断联系,玩起了失踪。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甩老族。
出现“甩老族”的原因很多,或因经济问题或因赡养纠纷,但不管何种原因,出现“甩老族”都是不可原谅的。赡养父母本是子女的责任与义务,但他们却将责任一推了之,这样极端的做法,不仅伤害老人的心,也会让养老院运行困难。毫无疑问,敬老养老,必须要面对“甩老族”这个严峻的现实问题。
“甩老”是不孝的表现,也是不诚信的表现,对于“甩老族”,既需要事先做好预防,更需要事后作出惩罚。换言之,要让“甩老族”付出代价,才能有效杜绝“甩老”现象的出现。
防止出现“甩老族”,事先的预防需要对老人的财产进行评估,对老人儿女的信用也要进行评估。虽然这么做,会增加养老机构的工作,但如果缺乏这样的评估,养老机构面临的后续问题将会更多。据了解,南京点将台社会福利院有床位1090张,约300张面向社会老人,优先收住失能和失智老人。为确保公平,该院几年前就建立了一系列的评估程序,以确定入院资格。
防止出现“甩老族”,事后的严惩必不可少。对于“甩老族”可用遗弃罪追责。不过,遗弃行为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也就是说只有因子女失联造成老人死亡或重伤等,才构成犯罪。因此,这需要法律对“甩老族”的行为加以界定并给予相应的法律惩罚。从某种意义上说,“甩老族”就是老赖,如果像对付老赖一样对付“甩老族”,那么 “甩老族”就会越来越少。这是为了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倡导敬老孝亲的良好风尚,更是为了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