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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
      发布时间:2016-01-20 09:07:0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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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昆明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百如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作关于调整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和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人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决定,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调整为2016年1月24日至29日在昆明召开,会期6天,会议建议议程不变。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和旁听人员名单和邀请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名单;表决通过了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提名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川撤县设区有关问题的决定》。

会议先后听取了副省长董华、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和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分别作人事任免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会议决定接受杨应楠辞去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和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王田海辞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决定免去李邑飞的云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任命何金平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其云南省教育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李宁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其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向本次任命的何金平等4名同志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进行了集体向宪法宣誓仪式。

张百如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并希望他们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努力成为尊崇宪法和保证法律实施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看齐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勤勉履职、廉洁自律,做忠诚干净担当、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张百如在会议结束时对做好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提出了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刀林荫、王树芬、卯稳国,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 瞿姝宁)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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