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省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1日在昆明举行。
会议传达学习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分别参加青海、云南代表团审议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有关云南宗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进我省民族宗教领域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俞正声主席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的重大机遇,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牵引,把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增进团结、促进和谐各项工作抓实抓出成效,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抓好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抓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工程。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推动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记者 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