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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个单位获国家级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03-24 16:54:37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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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日在昆明召开的2015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暨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会议上了解到,经国家考核组现场实地验收,“十二五”期间,我省参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56个单位,全部荣获国家级示范单位称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机关事务局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十二五”期间分2批组织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其中,荣获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等26个单位。荣获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包括: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司法厅、昆明市地方税务局等30个单位。

会议提出,为顺利开展“十三五”期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要切实按照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要求,坚持以建设绿色节约型、绿色化公共机构为主线,不断拓展示范引领作用,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为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各州市要继续建立和完善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共机构节能指导协调机制,努力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各示范单位要积极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能量平衡测试、节能监测等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工作,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记者 胡晓蓉)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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