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昨日上午,检查组在昆明举行座谈汇报会,听取省级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贯彻落实新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委托其余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开展检查。5月3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玉溪、红河等州市,实地检查了食品检验机构、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餐饮单位等,与基层执法人员、行业协会、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食品安全法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的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提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加强学习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法治观念,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要结合机构改革,积极探索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追本溯源,加强农产品作为食品“第一车间”的监管工作。要整合资源,提高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和水平。要形成合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和诚信体系建设。要完善配套,尽快解决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无法可依的问题。
记者 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