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25日至3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法制办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4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省法制办党组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办党组三次专题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工作要求,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统一思想,办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处处作表率,切实提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二是全面部署,落实“两个责任”。办党组书记、主任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对抓好全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并明确要求办党组要大力支持机关纪委的工作,机关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办党组书记与办党组成员,办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领导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完善制度,强化落实。办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修订了《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出台了《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关于“对组织建设不够重视,队伍配备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委力量。为机关党委增加了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及时召开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三是抓好建章立制。制定了《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四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召开了办党建工作会议,对本办2016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所有党员均全部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三)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强化机关处室领导“一岗双责”的落实。制定了《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同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一案双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二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常态化机制。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办机关纪委书记与各单位支部书记分层次进行了廉政工作暨巡视整改工作谈话,党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对落实“两个责任”明确表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坚决不碰“高压线”。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的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实现“两个责任”全覆盖。三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采取不打招呼对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二、廉洁纪律方面
关于“违规发放报酬”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明确省法制办工作人员承担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不再领取工资之外的任何报酬,杜绝违规发放报酬问题发生。二是对领取的法律顾问报酬已主动及时进行了整改,予以清退,清退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研究”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人事问题、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的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问题均按程序提交党组集体研究。二是严格经费使用审批程序。修改并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调整行政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的通知》,明确了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实行分管业务的办领导和分管财务的办领导“双把关”制度。三是严格经费使用支出。各单位使用项目经费,必须明确事由、依据、审批程序等要素,凡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办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符合有关规定。
(二)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到位,落实议事回避制度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党组中心组专题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人事处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二是认真落实议事回避制度。办党组及综合处党支部对落实回避制度不严的事例,分别在党组会和支部会上进行了认真反思。重申议事回避制度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组织人事制度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党组、支部议事规则,特别是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和议事回避制度。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落实管理制度有盲区”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办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确认识和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重申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二是对违纪的人和事严肃处理。由分管办领导和机关纪委、人事处相关同志对工勤人员进行了集体教育谈话,重申有关纪律,明确了工作要求,强化了工作责任。三是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加强了考勤等工作纪律的督促检查,从2月下旬开始,机关纪委、人事处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考勤检查,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考勤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挂钩。
(二)关于“书籍出版工作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书籍出版制度。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业务用书出版管理规定》,对出版原则、出版计划、合同内容、经费审批等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业务用书的编辑和出版工作;二是完善书籍出版手续。对个别书籍出版合同不规范、发票不对应、稿酬未入账等问题,根据该书出版和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与出版社签订了补充合同,问题已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法制办反映。
联系单位:省法制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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