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21日至3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委省政府信访局进行了巡视,并于4月28日上午反馈了巡视意见。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党总支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管党治党不力,党建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筹备选举首届党委和纪委班子,同期换届8个支部。调整完善《2016年度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党建工作要点》,强化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分管责任,促进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一手抓党建。充实完善局总支理论学习计划、班子成员自学计划,每月定期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对信访(群众)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信访案件督办、信访工作调研和信访理论研究,始终保持对全省信访工作及信访案件办理理论上的引领,政治上的把关,政策上的指导,实践上的牵引,进一步提高党总支“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能力。
(二)关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担当不够”的整改情况。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局总支重要议事日程,把党性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思想政治工作,抓实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细化“三会一课”总体方案,规范党费收缴标准与时限,严格党员发展的组织程序,夯实党组织的建设基础。以成立省信访局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契机,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构建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确保实践“四种形态”工作常态化。
(三)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反腐倡廉建设仍显被动”的整改情况。依据《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对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细化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考核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票否决”。加强前置性教育,重视经常性教育,夯实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根基。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对责任制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党支部严肃问责。
(四)关于“引领示范、指导帮助全省信访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方面,站位云南信访工作全局,科学统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基层基础业务建设,以“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年”活动为主线,聚焦基层,补齐短板,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另一方面,紧紧抓住进京非访、重要节点、重点地区信访秩序的维护和重要信访案件的包案化解不放松,提升信访工作的效能。坚持工作力量下沉,对基层信访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调研,第一时间解决。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和做法,引领信访工作方向。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动作为不够”的整改情况。加强信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制度建设,制定省信访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工作职责,减少其自由裁量权;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严防利用岗位权力谋取私利行为的发生。
(二)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松、软”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驻京信访工作组廉政谈话制度》、《云南省信访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制度风险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反对“四风”“回头看”;进一步明确分管驻京劝返工作的省局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修改完善驻京劝返工作规范和驻京劝返工作经费开支监督管理工作规定,驻京劝返工作管理更加规范。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学习历代领导关于民主集中制系列重要论述,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系统学习领悟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修订完善《云南省信访局党总支议事规则》,规范班子议事程序,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局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局班子成员“参加一个支部、联系一个支部”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党员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个人的示范效应加强对所属支部组织活动的指导与监督。局总支和所属各支部分别制定年度组织生活方案,并从严督促实施。细化“三会一课”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季度分析制度和半年检查考评制度。
(三)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不严肃”的整改情况。开展“党费日”专题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党性观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核算党员个人收缴标准,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党费日”制度,按时足额主动交纳党费。
四、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局领导层依法依规处置信访问题的法治思维仍不牢固”的整改情况。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快推进《云南省信访条例》修订工作,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把法治信访建设引向深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在国家信访局部署十大改革举措的大框架下,出台本省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信访工作10大机制,以务实管用过硬的措施,抓业务、抓基础、抓规范,着力打造出自己的特色品牌。
(二)关于“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总结不够,主动服务、化解矛盾的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加强对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深入调研,高质量完成国家信访局赋予的调研课题,针对性确立云南特色调研课题,努力为服务云南跨越发展当好参谋助手。围绕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目标,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行动,以省级党政领导示范引领,进一步在摸清底数、综合施策、压实责任、跟进督查上聚焦发力,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得到国家信访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关于“少数干部思想境界不高,‘庸懒散拖’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争做合格党员,争当忠诚、干净、担当信访干部,进一步振奋精神,履职尽责,立足本职作奉献。以《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六大纪律”为标尺,对机关作风进行专项整顿,着力铲除不良作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完善整治“四风”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出台《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按照干管权限对干部请销假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干部因公、因私离开昆明和外出报备制度;严格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全员、全时制动态掌握全局干部活动情况,确保不漏管失控,不发生违反纪律的突出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反映。
联系单位:云南省委省政府信访
局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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