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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6-10-21 10:16:27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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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云南省2016年州市立法座谈会在昆明举行。

会议传达学习第二十二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地方立法工作进行研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近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积极稳妥向前推进。去年以来,按照新修订立法法的规定和省委相关部署,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对除昆明外的15个州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时间作出决定,我省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将全面行使立法权。他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树立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深刻认识行使立法权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要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硬功夫。要把备案审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建立健全立法机构,配足配好立法工作人员,改善工作条件,在地方立法能力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法治云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省政府法制办,全省16个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及我省部分法学专家参加座谈。

记者 瞿姝宁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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