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云新闻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要闻云南 > 正文
我国将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发布时间:2016-10-26 11:45:53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 王思北)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25日表示,针对目前供养服务机构同时面临的“一床难求”和“床位空置”问题,我国将提升供养服务能力,下一步将优先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民政部25日还发布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根据办法,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责任编辑:关喜如意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