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获悉,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决定,标志着抚仙湖保护管理工作迈上了更加规范、严格的轨道。
本次条例修正工作着力解决抚仙湖保护治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水位高程标注不符、保护治理资金不足等突出问题。在原条例篇章结构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主要对原条例35条中15条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对部分文字和24个方面的内容作了修改,重点解决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规范旅游管理、面源污染、加强抚仙湖流域生态系统的保护等11个突出问题。满足了新形势下依法治湖工作的需要,为确保抚仙湖长期保持一类水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新《条例》加大了对违法排污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并首次将“按日计罚”写入条例,这是我省首次将新环保法“按日计罚”的严格规定用于环保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中。
记者 陈怡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