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思想新实践·提升城乡环境在行动
金秋时节,走进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办事处旧寨社区,绿荫环绕着一个个整洁农家院落,田野间飘来稻香。整洁的水泥路边,传来阵阵流水声,寻声一路走到田间,但见白色栅栏围住的一片绿地。“这里是我们社区的污水处理池,全村224户农户的厨房、厕所等产生的污水废水,都可以通过这个系统自动净化为一级B类水,排入农田作为灌溉用水。”社区党工委书记马文忠介绍。
自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召开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结合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和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要求,全面实施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行动,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各县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屏边苗族自治县遵循“城景一体化”和“产城融合”的建设思路,充分融入特有的“山、水、林、苗、城”5位同构设计理念,对县城进行扩容提质;蒙自市在城市主干道设立3个渣土扬尘整治卡点、1个冲洗点,对入城大货车、渣土车、工程车实行先冲洗后入城;开远市对离城区垃圾处理厂20公里范围内的乡镇、街道、村庄采取“户保洁、村收集、市转运处理”的模式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对今年1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次性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对14个条件成熟的村庄整合项目资金,采取生态处理方式进行污水处理。通过不断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13个县市交出了向城镇化、现代化迈进的精彩答卷,城乡人居品质和居住环境大幅提升。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10月9日至10日召开的红河州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现场推进会上,红河州出台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以及相配套的5个行动方案,为今后的城乡环境治理列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20年,全州将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10万户以上,实现60%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州域内就近就地城镇化,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和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2.5平方米和10平方米,全州所有乡镇实现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此外,为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红河州将把有关工作纳入专项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
云报全媒体记者 李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