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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设贷款周转金助小微企业解融资难
      发布时间:2016-12-11 10:44:32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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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雁群) 融资难是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日前,昆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昆明市小微企业应急贷款周转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首期6000万元设立小微企业应急贷款周转资金,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压力,防范和化解小微企业流动资金链断裂引起的风险。
    根据《管理办法》,“贷款周转金”专项用于支持昆明市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较好、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且有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临时短期垫资服务。贷款周转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和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配套出资设立。其中,市财政首期统筹安排6000万元,并根据资金使用和企业需求情况,逐步增加资金的规模;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1:1配套出资,出资资金由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集。
    贷款周转金管理和使用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坚持资金封闭运行、公司运作、滚动使用、控制风险的原则。企业每次使用贷款周转金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原因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申请贷款周转金额度不高于企业当期应当归还银行贷款额度的80%、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在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使用贷款周转金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为提高贷款周转金的使用效率,贷款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前15个工作日内,资金使用日综合费率为0.4‰;超过15个工作日的,超过部分资金使用日综合费率为0.8‰。

责任编辑:关喜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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