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5日公车改革结束之后,施甸县在落实好中央、省、市“六个不得”公车改革纪律之外,制定“三个不得”纪律,进一步推进公车改革。
施甸县制定了干部不得拿补贴坐公车,不得将不属车改范围人员纳入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车改范围,不得因车改贻误和影响工作“三个不得”措施,划出严守纪律底线,监督干部以权谋车行为。同时,还启动县电视新闻发布、手机报向3000余名党员干部及群众发布车改政策,县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发布监督信息,县纪委还聘请了137名党外人士参与监督,多渠道宣传接受群众监督。
通讯员 赵贵银 杨连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