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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不能丢本
      发布时间:2017-02-15 10:41:25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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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正勇
    近年来,全国很多城市进行了旧城改造,使得很多年久失修的民房得到了涅槃重生的机会。针对一些需要翻修而因为交通条件、经济条件限制无法修建的房屋,政府给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修建了起来。不仅如此,通过改造还扩宽了街道,增建了广场,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这些必要的改造,改善了老百姓的居住条件,促进了城市的发展。但是,改造过程中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群众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在规划设计上没怎么采纳市民的意见,重外观轻实用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比如说,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所谓的特色,只允许修建两层半或者三层半。那半层实在不好用,不但是半层而且还设计成了坡屋顶,高的一端勉强能立人,低的一端大概只有一米多高。花了钱辛辛苦苦修起来的房子实用性不大,只能做杂物间,这无疑形成了极大的浪费。
    突出建筑特色,这在规划设计上无可厚非,的确也能给人一种视角上的冲击,更好美化居住环境。但是,房子的基本功能是居住,空间设计一定要突出实用功能,不管是居住还是办公都应该讲求舒适。如果是做储藏,那么还应当考虑消防安全和通风条件。整修之余,完善功能应该是首要任务,其次才是美观。笔者以前在基层工作多年,很少听说民房可以为了美观而不顾实用的原则。
    笔者认为,既然是民房,在改造整修时还是应当以人为本,首先考虑到实用性,关切居住者住起来舒适与否,在此基础上,再综合考虑建筑外形颜色的美不美观,然后计算出成本。在设计上充分尊重人的意志和生活习惯,如此才能实现改善民生的宗旨和人本理念,这样的旧城改造也才会赢得老百姓的支持和欢迎。

责任编辑:关喜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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