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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扰航须严惩
      发布时间:2017-05-04 14:28:2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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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18时许,成都双流机场再次发生无人机干扰民航飞行事件。从18时13分至18时52分,成都双流机场无航班降落,共造成10个航班备降。4月20日17时多,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也发生同类事件,14个航班受到影响。此前,绵阳、昆明、杭州、深圳等机场也发生同类事件。

无人机干扰民航威胁飞行安全事件频繁出现,我们不能再坐视不理。笔者认为,应该从几个方面规范无人机的使用行为。首先需要给无人机上户口列编号,就像信鸽一样,让无人机归属于谁一目了然,不仅上列编号,而且内部都有相关数字,让无人机切实有主。其次是从购买行为就进行登记许可,出售和购买时必须实名制登记备案,凡未登记的都属于非法,都可以没收和查处。第三是对于进入民航安全区、空军安全区、军营和保密地区的无人机及时捕捉,加强无人机的空管监管和汇报制度。对影响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惩,查纠主人和相关施放人,追究相关责任。

当然,还得加强对全社会的法治教育和宣传,普及无人机安全规定和相关法律,设立无人机安全热线,全民监督无人机,接到举报立即处置。

练红宁

责任编辑:武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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