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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奇葩证明”切勿流于形式
      发布时间:2017-06-05 14:42:4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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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宣威一男子持身份证去当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要求开具户籍证明。为此,当地警方霸气“怼”银行称,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将通报银行的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此回应获网友力挺。

早在2015年8月,公安部官方微博晒清单称18类证明不由公安机关开,其中就包括“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本身就是合法证件,再额外加开身份证明,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效力闲置,失去法定证件的严肃性。2016年8月3日,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亦明确“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政府部门之所以连续出台相关文件,就是为了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的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的问题。此前,民众在办事的时候,经常被相关单位要求出具各种“奇葩证明”,诸如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证明你没犯过罪,证明你没结过婚……事实上,部分证明只是相关单位推卸管理责任的挡箭牌,不仅令开证方不胜其烦,也严重浪费行政资源。

虽然此前政府部门已多次叫停“奇葩证明”,但从落实情况看,并不够理想,各地仍不时曝光群众被要求开具的案例。据说,此次云南宣威警方“怼”银行的“不予出具告知书”乃是事先印制好的,就说明类似不合理要求还有很多。这意味着,清理“奇葩证明”不能仅停留于纸面上,还要严格落实下去,摆脱“以证管人”的陈旧思维。同时,各单位要顺应信息化潮流,多利用信息技术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流程,让民众少跑路。

江德斌

责任编辑:武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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