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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跨境农业合作之路
      发布时间:2017-01-11 10:31:2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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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推进,跨境农业合作的重要意义和独特作用进一步凸显,有关部门应该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规划、管理和疏导,保障跨境农业合作又好又快发展,造福云南与周边国家
    田壮
    云南周边国家耕地宽广,闲置土地多,自然条件优越,农业技术水平低,与我国互补性强。近年来,随着云南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境外租地种植、替代种植发展迅速。通过引导企业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租地种植、替代种植为切入点的跨境农业合作规模日益扩大,但仍存在配套政策不完善、经营无序粗放、非法出入境严重等诸多难题,制约和束缚了跨境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推进,跨境农业合作的重要意义和独特作用进一步凸显,需要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规划、管理和疏导,保障跨境农业合作又好又快发展,造福云南与周边国家。
    加强边境整治,有效堵截走私。加强综合整治,营造跨境农业合作的良好贸易环境。联合建立一线“打”、二线“堵”常态化治理机制,遏制非法入境。其中,强化二线查验监管,在交通要道设立检查站点,有效堵截粮食跨境、跨区非法流通,严厉查处逃避进口监管的行为。
    加强政策支撑,有效疏通渠道。围绕我国急需或者短缺的战略性农业资源,制定鼓励境外农业开发、引导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政策。创新跨境农业合作模式,疏通境外资源性农产品进口渠道,形成配套的保障机制,激发跨境农业合作活力。开展周边国家输华农产品风险分析,制定返销农产品特别是稻谷检疫准入技术解决方案,促成与周边国家签署输华农产品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开辟农业合作返销品贸易新渠道,保障跨境农业合作健康发展。
    加强标准引导,有效控制源头。制定跨境农业合作负面清单、标准化种植基地规范,制定返销产品进口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建立跨境农业合作标准体系。加强双边合作,实行注册准入管理,建立境外预检模式,确保返销进口粮食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有效保护当地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双边互利共赢。支持和指导有规模的种植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争取建成境外农业种植示范区。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认证合作,推行农业科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帮助企业打造知名品牌,鼓励优质粮食回运,扶强扶壮龙头企业。
    加强区域试点,有效保障安全。以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大口岸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入境粮食等农产品指定口岸建设和隔离、处理、存放等监管场所建设,建立海关、检验检疫一体的“关检监管区”,实行进口原粮在特定区域仓储、定点加工的区域化管理模式,构建起防御有害生物入侵的人工屏障,实现粮食安全和国门生物安全的双保障。
    加强资源利用,有效促进发展。以境外种植返销产品为基础,完善口岸仓储设施,发展生产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跨境农业合作效益。结合扶贫攻坚,开展跨境种植扶贫。争取境外耕地资源利用试点,探索建立境内退耕休耕与境外开发补偿有机衔接的土地占补机制,助推云南与周边国家共同实现绿色发展。
    (作者系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责任编辑:关喜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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