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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会】基层医院应配救护车
      发布时间:2017-01-17 12:03:1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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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明确规定,5万人配备一辆救护车。但目前,我省救护车配备大多集中在县、市急救中心,基层卫生单位有急病需要转院急救时,只能向急救中心求助,等到救护车赶到,已耽误了抢救病人的最佳时间,甚至有的病人因此失去了生命。
    许国金委员在《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救护车》的提案中提出,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最基层的急诊急救中心,承担着双向转诊、医疗急救、医疗卫生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等职能,配备救护车既是基层卫生单位的企盼,也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的现实需要。目前,重庆、海南、甘肃、湖北等省、市已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了急救车辆,我省马关县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了急救车辆,但我省大部分基层卫生单位都没有配备救护车。
    许国金建议,为提高基层卫生单位医疗服务水平,给城乡急诊重症患者建立一条快速就诊、保障生命安全的绿色通道,建议省政府采取各级财政分摊经费的办法,为我省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备救护车。
    本报记者 浦美玲

责任编辑:关喜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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