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元刚) 昨日,云南省民族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民族学会工作要以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为指针,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繁荣稳定。
据了解,省民族学会于1989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学会先后成立25个世居少数民族委员会,各民族委员会在收集、整理、出版少数民族文化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学术研究、少数民族村寨调查,组织在昆少数民族节日活动;协调世居少数民族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学会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繁荣稳定的重要作用日益突显,多次被省政府评为先进学会、优秀学会、十佳学会、云南省先进社科单位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会上,认真传达了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两会精神,听取第六届理事会关于《云南省民族学会2016年工作报告》及学会监事会报告,通报了学会党支部成立情况等。
省民宗委、省社科联、省政协民宗委等相关单位领导和来自我省25个世居少数民族100余名理事代表出席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