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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三级未检体系初步形成
      发布时间:2017-03-01 11:36:48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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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省检察院获悉,2016年全省未检工作进一步推动社会化制度构建,探索完善多部门合作与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实现了创新发展。

去年,省检察院正式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处,通过省院独立机构的成立,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全省未检机构专业化建设,各地未检机构专业化建设在一年内快速发展。截至目前,有编制的未检机构从2015年底的37个上升到70个,全省检察机关三级未检机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为云南未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未检工作模式,打造独具特色的未检工作新机制。

德宏等地立足边疆边境特色,不断完善外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机制。通过跨境开展社会背景调查、“关爱式”讯问和亲情会见等特殊案件办理机制,不断完善境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模式,并针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三非未成年人员”在境内频发犯罪、招用童工从事高危行业、校园涉毒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开创了外国籍和无国籍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和预防工作新思路。

昆明市检察院不断加强与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的合作,建立了全省第一家观护教育基地,接纳了30多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员,通过帮教,基地的28名学员们已经顺利回归了学校和社会。同时,还建立了检察官和社工联合的“三维帮教体系”,探索创建“1年帮教期+2年帮扶期+2年关护期”的五年回访帮教机制。晋宁等基层检察院通过开展帮扶教育,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介与涉罪未成年人在线交流,还通过与服务机构合作开展相关帮扶工作。

此外,各级检察院还不断延伸职能,通过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立体化防控体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式,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时,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发起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为目标的专项基金,加强与英国救助儿童会等公益机构、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的对话合作,借力各方资源,构建未检工作的社会化支持。

(记者 左超)
责任编辑:赵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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