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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失学
      发布时间:2017-01-02 10:29:07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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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在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教育精准扶贫举措,建立教育帮扶长效机制,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失学。该州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计划的通知》,要求教育帮扶覆盖全体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学前到大学教育的全过程。据测算,该项计划将惠及全州5452名学生,州、县财政每年将安排补助资金940余万元。

“几天前就已经收到到账信息了,今天账户上确实多了5000元,这笔补助真是雪中送炭。我女儿在云南农业大学上学,我独自一个人供她读书,每年5000元的补助将为我减轻很大负担,女儿也能顺利完成学业。”近日,德宏州芒市芒市镇河心厂村村民杨远玉高兴地对记者说。和杨远玉一样,轩岗乡轩蚌村的张岩团过、景三坐和芒市镇下东村的线玉帕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分别领取了德宏州教育精准扶贫补助资金。

德宏州把不让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户群众因学致贫作为工作底线,不分地域、不分民族,教育帮扶将对全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覆盖。据统计,截至2016年9月,全州因学致贫建档立卡户有1187户、4474人,分别占建档立卡户数、人数的4.35%、4.87%。教育帮扶计划实施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继续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各项助学政策的同时,学前、高中、大学阶段都将享受到州、县财政的专项补助。

根据教育帮扶计划,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州、县财政将按照“1555”标准,对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教育精准扶贫补助。“1555”即:学前教育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普通高中在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按5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中职中专补助标准为500元/生/年;大学和高职高专补助标准为5000元/生/年。补助对象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列补助、出列不补、入列补助”的原则,按年动态调整,实现精准补助。

据悉,2016年秋季学期州级补助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0日前发放到位。(记者 刘祥元 王云瑞)

责任编辑:唐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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