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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问题 中办国办督查组在滇开展督查
      发布时间:2017-01-12 09:12:08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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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左超)按照中办、国办统一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第二督查组1月5日至10日到云南,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关心送到边疆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在滇期间,督查组轻车简从深入昆明、曲靖、德宏3州市的7个县(市、区),走进村寨社区、厂矿企业、建筑工地,采取听情况介绍、查阅痕迹台账、随机抽取督查对象、入户走访、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了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情况,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和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每到一地,督查组还随机慰问部分低保户、困难企业职工、敬老院老人。
    督查组于10日在昆明召开了督查情况反馈会。第二督查组组长作反馈发言。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邑飞代表省委、省政府作表态发言。
    督查组指出,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扎实做好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全力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工作,各类民生保障工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指出一些地方在低保户认定、临时救助、去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领域,对中央有关政策的理解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有关精神和各项政策,综合发挥好各项救助制度的作用,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政策衔接,广泛宣传惠民政策,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提升基层干部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全面做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帮扶工作。
    李邑飞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坚决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做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落到实处;举一反三、明确责任、注重实效抓整改,坚决把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学习督查组心系边疆人民的为民情怀和扎实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各级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高峰参加有关活动。张祖林主持督查反馈会。

责任编辑:关喜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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