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要闻云南 > 正文
强化责任 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7-06-21 10:46:09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要求

强化责任 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昨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开展情况的汇报,对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秘书长刘慧晏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3月10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召开后,省委、省政府派出4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大理、临沧、德宏、怒江4州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环境保护督察。会议要求,各督察组对督察报告作进一步修改按程序报批后,立即向相关州市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督促立行立改、迅速落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限时完成。反馈结束后,立即启动对丽江市、西双版纳州、迪庆州、普洱市的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实抓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形成合力,以问题为导向,列出任务清单,具体化、专业化督促问题整改,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会上,省环境保护厅汇报了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总体情况,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就督察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记者 胡晓蓉 

责任编辑:武铭方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