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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多措并举全面推行河长制
      发布时间:2017-07-10 10:18:20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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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多项工作进展情况全国排位靠前。截至7月2日,全省15个州(市)76个县(市、区)出台了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

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在昆明等15个州(市)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的同时,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76个县(市、区)出台了工作方案,172个乡镇出台了工作方案,设置各级河长13957个,河长制组织体系也逐步建立。省级总河长、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体系也已设立。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红河、文山、普洱、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12个州市还落实了州(市)级河长制办公室机构、编制和人员,全省信息报送制度基本建立。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已征求厅内相关处室意见,完成征求意见稿。省河长制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7项制度编制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六大水系、牛栏江和九大高原湖泊16册《省级河长手册(第一版)》编制完成。河湖库渠分级名录、河湖库渠健康评价体系、河长制监测体系、河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和河长制信息平台等“四体系一平台”建设工作已安排,省水文水资源局已完成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和省级监测评价方案。

同时,我省已建立《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简报》和《云南省河长动态》信息推送机制,河长制重要情况,在各媒体编发。

记者 王淑娟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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