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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聘任25名城乡规划督察员
      发布时间:2017-08-23 16:15:50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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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城乡规划督察员李政锟对履职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表态,“针对全省各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在事前及时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选址项目,避免地方城市建设出现重大失误。”

昨日,省政府向25名来自全省各地的城乡规划督察员颁发了聘书,并对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规划实施监督管理薄弱、规划执行情况不理想、违反规划行为高发等问题,一直是我省城乡规划建设面临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省出台《云南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并提出实行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城乡规划督察员将对政府规划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维护规划法律权威。通过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的事前事中监督,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期,防患于未然,避免重大损失,更好地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确保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目前受聘的25名城乡规划督察员是在全省范围内按照相关条件遴选的,经个人自荐,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初步审核,省住建厅审核把关后,报经省政府同意并聘任,聘任期限为3年。本期聘任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将于近期进驻有关城市,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记者 朱丹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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