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记者 瞿姝宁/文 雷桐苏/图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9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昆明举行联组会议,就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宗国英率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答。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主持会议。
“多规合一”推进有何进展,乡村规划工作如何加强,城市建设如何避免千城一面……聚焦我省城乡规划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一场面对面“问答”。
关于“三个定位”的贯彻落实
袁爱光委员: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宗国英:当前,全省上下正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努力将云南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要紧扣“三个定位”做好城乡规划工作,促进全省规划水平迈上新台阶。
——民族团结进步方面。要积极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编制城乡规划,推进所有民族团结示范村、乡镇、县市实现规划全覆盖,并着力提高规划编制水平,确保规划可行、管用。加快沿边城镇规划建设和发展,准确定位、科学布局,以发展促团结,以发展促进步。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牢固树立保护理念,将城乡规划贯穿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积极弘扬民族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助力美丽云南建设。狠抓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指导创建的作用。目前,我省累计建成85个国家生态乡镇、3个国家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文明州、21个省级生态文明县、61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9个省级生态文明村,西双版纳州和石林县已列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县。
——辐射中心建设方面。要加快推进辐射中心建设,加强规划顶层设计,按照“做强滇中、搞活沿边、联动廊带、多点支撑、双向开放”的发展布局,积极推动《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滇西、滇东北、滇西南、滇东南、滇西北城镇群规划等一批区域性重大规划实施。要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经贸合作水平,大力拓展产业合作,深化能源资源合作,搭建开放载体和平台,拓宽金融合作领域,密切人文交流合作,加强生态环保合作。
关于“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
王宏委员:请问我省如何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确保城镇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省城乡规划局局长杨渝:要提高政治站位和认识,着力提升各级干部的规划意识。要科学编制高水平的城乡规划,我们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开门搞规划,利用“多规合一”的方法,把各部门的规划科学地融合,把“蓝图”绘好。要充分发挥城乡规划龙头和战略引领作用,将城市设计贯穿城市规划全过程,体现城市精神、展现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魅力。同时,要加强规划监管和督查,主动接受人大及公众的监督。
如果城乡规划确需修改,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后,向同级人大和原审批机关报告,同意后再按程序修改;在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修改规划的随意性,力争做到交班交规划,一任接着一任干。
关于“城市病”问题
丁艳波委员:执法检查发现,广大市民对城市规划滞后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所带来的“城市病”意见很大,一是感到城市绿地很少,原有的绿地被高楼大厦和中央商务区所侵占,新规划中绿地较少;二是住宅小区停车车位不足,公共厕所少、文化活动场所少,生活不方便;三是污水和垃圾处理不到位,易发生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等现象。请问对市民关注和议论较多的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将进一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章吉青:针对市民关注和议论较多的城市公共厕所、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特别是突降暴雨后的交通拥堵、交通瘫痪甚至“城市看海”等问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正视问题差距,积极主动作为,做了以下工作。
针对全省城市公厕建设,2015年开始,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专项资金,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自筹资金6亿余元,有序有力推进城市公厕和旅游厕所建设,实现了“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昆明市荣获“2015中国旅游厕所革命先锋”称号,滇池度假区观景路中段公厕、云南民族村纳西族村公厕和普米族村公厕被评为“2016光大杯最美公厕”综合奖。自2016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政府直管公厕免费开放,受到广大市民的高度评价。
针对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17年8月底,全省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54座,建成配套管网10135公里,污水处理能力335.27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5.6%,昆明市主城区污水收集率为92%,处理率为100%。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第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中,云南综合排名为全国第15名,昆明市排名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8名。全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129个县(市、区)全覆盖。
针对城市暴雨内涝整治,2013年昆明市“7·19”特大暴雨内涝灾害发生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督促指导昆明、曲靖、景洪、普洱等部分易涝城市对主城区部分河道、沟渠、管网实施清淤除障工程。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省23个城市全部完成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8个城市完成了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
施哲委员:部分地方在城市发展中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够,存在“千城一面”的现象。请问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省城乡规划局局长杨渝:2007年12月我省颁布实施《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各州市也相继出台保护条例、管理办法或规定,完善配套了法律法规建设,形成了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名街)管理法规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名街)共计83个,传统村落615个,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我们在全国率先编制了《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2011-2030年)》(2012年省政府批复实施,同年获住建部优秀城乡规划一等奖)。同时,全省83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名街)实现保护规划全覆盖。
关于加强乡村规划工作
张笑春委员:城乡规划法第四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城乡、合理布局的原则。但在实际中普遍存在“重城轻乡”的问题,请问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乡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章吉青:全省乡村规划编制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夯实一线规划工作人员力量,全面提升乡村规划工作水平。同时也要注重保护原有的乡村风貌、乡村文化、乡村建筑、乡村氛围(炊烟袅袅、鸟语花香),延续乡村建设的历史脉络,实现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融得进产业。
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
朱燕委员:在执法检查中,普遍反映城乡规划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省城乡规划局局长杨渝:城市管理工作是百姓关心的热门话题,与千家万户的生活息息相关。当前,我省正稳步推进云南省城市管理及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明确在“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下,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划转职能职责、加强人员培训、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等。同时要继续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关于违法建筑处置问题
周云委员:我省目前处置违法建筑的进度情况如何?在处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什么?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依法推进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省城乡规划局局长杨渝:2016年省委省政府开展提升人居环境行动五年计划,提出“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其中重要的五项工作是治乱、治脏、治污、拆违、增绿。截至今年8月,全省摸底普查存量违法建筑面积4127.82万平方米,累计查处面积2500万平方米,累计拆除面积2000万平方米。
但在当前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上热下冷,州市很重视,但是县一级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违法建筑成因复杂,存在违法建筑认定难、老百姓不理解、利益主体多元化等问题,导致拆除困难重重;查处队伍力量薄弱,查处拆除有点力不从心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确保拆除取得实效。我们将向社会公众公布展示拆违效果,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拆违获得感。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提出建议
—— 民主科学编制规划 依法行政实现蓝图
为做好这次专题询问,今年8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副主任和段琪、李培、王树芬带队,分赴8个州市对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开展了实地检查,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已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机制,依法开展城乡规划各项工作,为加快我省城乡建设,实现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但通过实地走访,我们发现城乡规划意识不强、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不高、综合执法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给城乡规划管理造成极大困难。”执法检查组总结了当前工作存在的三方面问题:法制意识和依法实施还需加强,规划工作水平不高;“多规合一”推进存在困难,各类规划各自为政、衔接不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和运行需进一步完善。
围绕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提出了4点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提出的要把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三个定位”要求,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保护和开发等关系,统筹协调推动城市、乡镇、村庄的发展。要建立保障“一法一条例”实施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科学决策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和建设水平。切实加强“一法一条例”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规划意识。
二是科学编制规划,推进“多规合一”。遵循“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立足长远,把握规律,准确定位、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城乡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特色性。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建立多层次规划体系。大力推进“多规合一”,通过一张蓝图综合利用,降低规划成本、避免规划冲突、提升规划效率,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操作性。
三是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强化规划监管。要建立健全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以及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规范执法程序。要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执法队伍。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力量互动的城市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综合执法效应。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执法水平,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人大要加强对“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对规划审批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照“一法一条例”的有关规定,该补报的补报,该完善的完善,该纠正的纠正。要进一步规范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严格落实《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关于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规定,确保规划依法实施;落实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级城镇总体规划报批前提交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规定,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民主和公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修改城乡总体规划,避免随意修改总体规划;要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人大备案制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声 音
高水平的规划是“财富”,低水平的规划是“包袱”。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规划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宗国英
城市的规划建设要注重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
广大市民对城市公共厕所、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关注度较高,近期不少地区出现大雨过后“城市观海”现象引起热议,城市建设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丁艳波
推进特色小镇建设要坚决守住“两条底线”,决不允许以建设特色小镇为由突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地、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各类规划的管控红线;决不允许以建特色小镇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省发展改革委总规划师、省民航局副局长陆雪松
不少地区在编制城乡规划时与文化、文物部门缺乏沟通联动,造成一些地方的“不可移动文物”成为城市中的孤岛,给整体保护工作带来不少问题。
——省文化厅厅长李涛
好的规划是一个城市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如果规划做得不好,执行力越强,城市的损失浪费也越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省城乡规划局局长杨渝
链 接
“多规合一”探索空间规划新路径
专题询问中,“多规合一”一词反复出现。“多规”是哪些规划?如何实现一张蓝图“管总”?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多规合一”,即指推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的相互融合,实现一个地区“一个规划”“一张蓝图”。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文冰介绍,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2013年9月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多规合一”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并成功列入2014年国家首批试点城市。“大理市通过整合基础数据和空间要素,探索建立了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实践证明,这一举措为推动各类规划衔接提供了有力支撑。”李文冰说。
2015年4月,省政府印发《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全省“多规合一”试点改革,明确提出要绘制全省规划一张蓝图,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通过“多规合一”的方式,统筹衔接各类规划,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随着一个信息平台、一批区域规划、一系列配套办法、一系列技术导则、一批知识手册、一批研究成果的“六个一”规划改革任务顺利推进,我省“多规合一”改革已由点到面全方位展开。如目前正在进行修编的滇中城市群规划,规划文本已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召开国际研讨会研究论证,多次请上海规划顾问组咨询把关,并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正在编制的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作了衔接。
2016年8月,我省还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通过建立部省合作会商机制,创新省级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机制,明晰空间管理手段,促进了各空间类规划的协调衔接。“具体来看,首先要实现部门数据资料和规划要素的最新成果共享,通过共商共议、共建共享,来破解规划间自成体系、各自为政、衔接不畅的问题。”李文冰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规划管控,继续推进“多规合一”,真正实现一个规划、一张蓝图、一盘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