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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扎实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发布时间:2017-12-23 16:07:3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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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湖)长会议召开
扎实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陈豪讲话阮成发主持 李秀领罗正富等出席

记者 盛廷

云南网讯 昨日,全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湖)长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加快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步伐。

省委书记、总河长陈豪出席并讲话。省长、副总河长阮成发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总督察李秀领,省政协主席、副总督察罗正富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围绕工作目标,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整体推进有序,实现良好开局。但全省河湖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治理保护任务艰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会议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中央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充分彰显了中央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鲜明态度。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细化实化河长、湖长工作职责,以更扎实的作风和举措,推进河湖长治长清。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管控有力的河湖管理体制,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依法长效保护好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环境。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凝聚力量,形成有力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要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湖美”总体目标和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等河长制六大主要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因湖因河施策,着力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张祖林汇报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宗国英、程连元、杨宁、赵立雄、董华、陈舜、何金平,白保兴、刘建华出席会议,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杨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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