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近年来,永仁县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抓牢思想建党不放松,抓牢作风建设不放松,抓牢反腐倡廉不放松,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纠正“四风”,教育和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合格党员,凝聚建设“一城一门一区”的发展合力,为永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创造良好环境,合力建设风清气正的云南北大门。
层层传导 压实两个责任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永仁县把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来抓,牵引和带动监督责任的落实,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工作中,永仁县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为人大、政府、政协、党群、政府部门、乡(镇)、政法系统7类。县委书记分别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7个乡(镇)、56个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责任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分别制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委书记亲自批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件,县委常委带队对2015年度全县71个责任制单位全面检查考核,组成8个督查组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有力推进工作落实;86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期间进行述廉述责评议,对2015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3个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督促进行限期整改。
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全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着力发现和解决工作、项目背后的纪律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为官不为的党员干部9名,切实增强专项纪律检查,以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为抓手,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5年大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等,重点对稳增长、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脱贫攻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开展纪律检查20次。
与此同时,全县还组建了由县纪委常委任组长,抽调纪委监察局委局机关、主责牵头部门、财政、审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纪律检查组,将专项纪律检查与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与查偏纠正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全县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相结合,实现了工作的有效衔接和相互促进。
关口前移 拉紧纪律红线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永仁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预防为先,通过开展各类教育,扩大廉政教育广度和深度。
为此,全县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度,分层分类制定教育方案,科学设置教育内容,把新出台的党内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纳入党课内容,不断拓展党课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认真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及问责条例的宣讲,让党的声音传到基层、更接地气,确保教育内容入脑入心。
当地以正面典型为“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永仁好人、先进人物正面激励作用,积极组织观看焦裕禄、杨善洲、梁达松等正面典型,拍摄制作专题片《清风劲吹阳光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正能量激励引导干部职工;以反面典型为“戒”,将《警钟长鸣》《反腐败警示录》、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积极组织观看《警钟长鸣》《人生不能重来》等反腐倡廉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为利用好全州范围内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永仁县分批次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州级和邻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县看守所等,让参观者身临其境,切身“体验”失去自由的痛苦,从而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能力,时刻筑牢防火墙。
当地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小事”,通过开展“四项谈话”,以常态化严肃管理干部,做到早警示早教育,“治病于初发”——在实际工作中,确定12个单位作为落实“四项谈话”工作示范单位,以点带面,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发放责任主体提醒谈话记录本1200余册,做到党员领导干部人手一册,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从注重“抓大放小”向注重“抓早抓小”转变,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批评教育提醒手段,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截至目前,永仁县已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699人,组织提醒谈话40人,函询谈话18人,诫勉谈话25人。
内提外管 打造“纪检铁军”
为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工作,永仁县始终用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着力建设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当地狠抓培训促学习,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每年至少举办2次集中业务培训、抽(借)调跟班、编发资料等方式,进行强化培训,防止纪检监察工作“断层”。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每周一集中学习和每月党支部集中学习为载体,组织集中学习126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全县设置了3个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机构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8%,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人员占机关人员总数的65.7%。进一步厘清职责,理顺机关内外工作关系,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的129个减少到14个,回归主业主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真正做到监管有责、监管尽责。
当地还先后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管理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试行)》《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制度约束和内部管理,切实形成靠制度来规范纪律审查行为。强化内部监督,不护短、不遮掩,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首先做到,禁止党员干部做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不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始终是从严要求、从严管理。3年来共交流干部23名,充实纪检监察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本报记者 饶勇 通讯员 邵永忠 起艳梅 普晓芹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