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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11条禁令严防节日腐败
      发布时间:2017-04-28 10:18:28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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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时段,也是“四风”问题容易反弹回潮的重要节点。近日,保山市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以11条禁令狠刹过节不正之风,严防节日腐败。

这11条禁令分别是: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赌酒赌博。

据悉,节日期间,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牵头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各纪检监察室将对监督联系的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各县(市、区)纪委、各园区纪工委、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联系监督单位的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将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保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问题清单快查快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杨艳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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