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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推进 同建共享 楚雄州全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7-05-08 16:33:58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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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楚雄彝族自治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社会更加和谐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效。

目前,楚雄州正全面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此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抓示范 整体推进创建工作

在创建工作中,楚雄州牢固树立“做不好民族工作,全盘工作也做不好”的意识,建立示范区创建联席会议机制,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州县两级均建立由“一把手”负责的领导机构,并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高位推动,层层落实,严格考核,进而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同建共享”的良好格局,确保了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以缜密完善的顶层设计作统领,创建工作的实施路径也清晰明朗地跃然纸上。

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全面推进”思路,楚雄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程”为抓手,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持续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县、乡镇、村、社区、单位建设,优先解决民族聚居区贫困问题,通过整合资源,着力打造“率先发展、全面小康”“精准脱贫、跨越发展”“突出特色、融合发展”的示范典型。

在实施过程中,楚雄州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结合“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军营的“七进”活动,创新载体,健全机制,突出关键,营造氛围,不断汇聚民族团结和谐正能量,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成了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截至目前,全州已创建(省、州两级)示范县、乡镇、特色村寨、社区210个,示范学校137所,“和谐寺观教堂”163所(处),少数民族干部在全州干部中的占比达36.9%。

强支撑 夯实创建物质基础

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小散弱和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一直是制约楚雄州发展的瓶颈。

针对这些难题,楚雄州坚持以“五网”建设、精准脱贫、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四大攻坚战”为支撑,持续强化政策和资金供给,以精准务实的“组合拳”,有力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工作。

据统计,全州近年来先后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安全饮水工程等项目资金40亿元,投入示范区建设,不断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路网、水网、能源网等基础设施条件,并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具有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和产业加快建设。

自2011年起,州级民族机动金在上年基础上按10%的增幅安排,全州各县市均同步设立民族机动金并逐渐增加。仅去年,州级依法单列民族机动金就达1800万元,向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5891.7万元。“十二五”期间,全州累计依法单列民族机动金9557.8万元,向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1.4亿元。这些资金,全部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特色经济、促进民族教育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事业,为示范区创建工作筑就了更加牢固的物质基础。

惠民生 各族群众共享成果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让各族群众真正分享创建成果,让大家的生活更加美好。”楚雄州民宗委主任周国兴总结道。

在推进创建工作中,楚雄州始终遵循“民生优先、成果共享”的主旨,扎实开展“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每年,全州都将做好“810”民生工作(8大民生工程+10件民生实事),作为一项制度进行安排,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做实做细,让示范区创建成为各族群众共同的事业,成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

在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上,全州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开发和与旅游业融合的互动发展,建成一批民族特色示范村镇,成功举办“七彩云南(国际)民族赛装文化节”,并通过北京国际时装周的舞台将千年彝绣推向世界,使民族传统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有力促进了全州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去年,全州旅游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46.7%。

在促进教育和医疗服务均衡化发展上,全州坚持政策保障、经费投入、补助救助和教师队伍配备“四个优先”,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继续办好民族小学和中学;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完善民族地区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新农合医疗制度,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卫生设施建设。

在法治建设上,全州严格执行自治条例,制定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民族法规规章并抓好落实,着力加强“法治楚雄”和“平安楚雄”建设,不断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根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到加强,连续4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州(市)”称号,连续2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奖“长安杯”。

去年,楚雄州GDP实现847.1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9200元和9181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森林覆盖率达63.5%,单位生产能耗下降2.5%,城乡义务教育、居民医保、养老保险均实现了全覆盖。全州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稳定繁荣。

云报全媒体记者 饶勇

责任编辑:杨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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