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公布施行大会在大理市召开。这是大理州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制定的第一件地方性法规,也是我省第一部乡村清洁条例。
《条例》经大理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决定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共28条,对乡村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和美化村容村貌的空间范围、主要内容、管理职责、管理原则、群众主体作用、治理方式、投入机制、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
记者 管毓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