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州市 > 正文
玉溪市筑牢抚仙湖生态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17-09-20 10:35:16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玉溪市筑牢抚仙湖生态安全屏障

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一次性依法退出湖周边

记者从18日召开的玉溪市委常委会第42次(扩大)会议上获悉,玉溪市提出为保护好抚仙湖,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市县属企事业单位,退出工作不再区分一级、二级保护区,全部实行一次性依法从抚仙湖周边退出。

今年以来,玉溪市以最严格措施推进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加强抚仙湖周边企事业单位退出、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拆除等工作,确保抚仙湖稳定保持I类水质。为确保“不让一滴污水流入抚仙湖”,9月13日,澄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开工,进一步完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及垃圾分类利用,提高入湖沟渠生态修复能力。

玉溪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守生态红线、坚守发展底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抚仙湖保护治理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抚仙湖法定最高蓄水位外延110米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彻底拆除,实施湖滨缓冲带生态恢复建设,全面实施“四退三还”,全力推进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据悉,目前涉及的13家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按计划将在年底前全部退出抚仙湖保护区,每拆除完一家,将在原址进行恢复湖滨生态建设,持续消减入湖污染负荷。抚仙湖治理将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的方法,实现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记者 余红

责任编辑:武铭方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