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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司法更加温暖透明
      发布时间:2018-01-08 14:24:3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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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近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积极联动,共同推动减刑、假释工作更加规范、公正、高效。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减刑、假释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话题

我省通过哪些措施推动减刑、假释更加规范?减刑、假释的建立及适用,对服刑人员的主观努力及良好表现进行奖励,让服刑人员更好改过自新,在此过程中,如何确保司法案件透明公开,体现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

宽严相济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感谢法官,我一定会遵纪守法,努力做一个好公民,认真工作,照顾好孩子。”获得假释后,陈某对办案法官道谢。多年前,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赔偿受害人损失5万余元。服刑期间,陈某表现良好,还多方筹措资金全额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获得了两次减刑。

2014年,办案法官得知陈某与妻子离异,还有一个年幼且脑瘫的儿子由其抚养。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充分考量陈某的社会危害性、再犯罪可能性以及关爱未成年人等因素,依照法律规定,对陈某作出予以假释的裁定。重新融入社会的陈某认真努力工作,陪孩子进行康复治疗,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孩子的身体有所康复。

“减刑、假释起到激励、调节、缓和、回归的作用。”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滕鹏楚介绍,在执行减刑、假释制度时,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严格执法,规范案件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和审查内容,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可能性等进行综合考量,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有度,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阶段得到落实,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哪些案件符合减刑、假释标准?滕鹏楚介绍,第一类是过失犯罪或民事纠纷引发的犯罪。这类犯罪一般因意外、偶然的因素导致,主观恶性不大,犯罪后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积极改造并赔偿受害人损失;第二类是未成年人罪犯。通过引导教育其认识错误,自新向善,经过执行一定刑期,没有再犯罪危险的未成年犯,可以适用减刑、假释。

“体现人文关怀,要坚持宽严相济,并非只宽不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白志刚表示,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重大暴力犯罪、集资诈骗造成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损失的犯罪和职务犯罪等,则提高了减刑、假释条件或者不予减刑、假释。

信息化平台提升案件质效

2017年3月,新建成的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在全省推广运用,标志着我省减刑、假释工作步入信息化轨道,抱着卷宗跑法院审批成为历史。各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时,案件信息数据从监狱局通过专线传输至法院,经过立案、审理后,加盖电子印章的法律文书通过网上办案平台批量传输至监狱,监狱完备手续后又回传给法院归档。

减刑、假释案件全程网上运行,实现了互联互通、协同办案,案件数据安全高效。信息化平台统一了电子卷宗标准、立案公示标准、裁定书制作标准、网上公开标准,规范了办案流程,案件审理全程留痕,案件全程可见、可查、可控。

“信息化平台的建立实现了案件审理的无纸化、信息化、规范化,全方位提高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质效。”滕鹏楚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每案节约1小时办理时间计算,全省法院每年6万余件案件,可节约6万多小时的工作时间,全省共64名办案法官,每个法官每年可节约937个小时办案时间,缓解了法院当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信息化平台自动生成法律文书,准确率达98%以上,减少了文字错漏,提高了文书质量;案件材料报送、文书送印、转交送达等实现了网上一键流转,大幅提高了流转速度,提升了办案效率。

作为云南“智慧法院”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办案平台从一投入使用就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11月,全省法院通过信息化办案平台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0091件。

科技法庭助推案件公开透明

近日,云南省五华监狱服刑人员张某等3人减刑一案在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不过,3名服刑人员并没有坐在法庭内,而是通过五华监狱科技法庭实现了“面对面”审理。合议庭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报请减刑的服刑人员情况及服刑期间表现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讯问,听取服刑人员陈述。

“这是云南法院强力打造科技法庭助推减刑、假释工作信息化的一个缩影。”滕鹏楚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对涉及职务犯罪、涉黑犯罪和金融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因关押服刑人员出监风险较大,过去都是到各监狱巡回开庭。但由于云南省地形复杂、监狱位置分散、交通不便等因素,巡回开庭耗时耗力,且在监狱开庭,受害人、服刑人员家属或其他人员无法参与,达不到公开审理的要求。

为节约成本,加大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云南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协商,决定在全省监狱建设35个科技法庭。

2017年6月3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大理监狱首次使用科技法庭审理赵某减刑一案,获得成功。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了科技法庭29个,都已投入使用。“科技法庭可以实现远程提讯、远程视频开庭、庭审直播、点播、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光盘自动刻录存档等功能。”白志刚说,以互联网的联通代替人员的流动,法官、检察官、狱警、服刑人员在不同地域空间可以进行交流、对话,可以视频提问、举证、质证等,大大节约了外出办案的时间和成本。

科技法庭办理案件,庭审过程可直播、点播,将庭审从内部延伸到外部,实现案件审理全程公开,充分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置于阳光之下。

滕鹏楚表示,在全省上下深化司法改革,打造“智慧法院”的大背景下,云南高院将抓住改革契机,用科技化、信息化的手段,让科技服务司法,让司法服务人民,最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 尹瑞峰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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