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社会 > 正文
临沧首例在逃23年人员被劝返归案
      发布时间:2018-06-23 15:36:38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6月20日,在临沧市纪委监委及凤庆县委的统筹协调下,经凤庆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的扎实工作,潜逃缅甸23年的在逃人员李庆被劝返归案。

“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临沧市首位劝返归案的外逃人员。”凤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龚世华介绍,李庆为凤庆县三岔河乡农经站原站长,1995年3月至4月期间挪用公款后潜逃缅甸。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于1995年5月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2007年1月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2018年是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县纪委监委主动汇报,争取上级的支持,不等待、不观望,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把李庆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作为追逃工作重点。”龚世华说。

在向市纪委监委汇报以后,凤庆纪委监委根据相关指示画出追逃工作的作战图,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劝返组和审查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追逃追赃工作,明确各小组的工作方向和重点,明确劝返的政策底线,细化劝返方案、审查方案、安全方案和后勤保障方案。进一步梳理追逃思路,细化工作措施,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神全面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同时,专案组工作人员8次到李庆家,进一步确认李庆的生活现状,反复向其亲属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劝其早日回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与李庆本人取得电话联系,综合运用法律的震慑、政策的感召、亲情的召唤等手段,对其做深入细致的工作,通过情法相融,李庆在电话中表示愿意投案自首。经过专案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6月20日,在凤庆公安局的协助下,在逃人员李庆主动归案并回到凤庆。

目前,被调查人李庆已被凤庆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

记者 李春林 谢进 通讯员 史艳菊

责任编辑:自然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