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依法惩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行动”新闻通气会,宣布自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多警种参加,集中消除一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致乱致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报废或未参加定期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酒驾、醉驾、毒驾、假(套)牌假证、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化品运输车辆不配备押运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所查处的重点车辆为“两客一危”车辆、“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6至9座小型客车(面包车)、重(中)型货车。
据通报,在此次为期百天的专项行动中,将每隔10天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驾驶人名单,公告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扩大专项行动的震慑作用。同时,始终坚持对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态度,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七个一律”,依法该罚款的一律上限处罚、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扣留车证的一律扣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一律暂扣吊销、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追刑的一律追刑、该强制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对暴力抗拒执法的,要坚决依法处置,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记者 尹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