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要闻云南 > 正文
国务院安委办第三督导组反馈在滇督导情况
      发布时间:2018-03-21 15:05:25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的通知》的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三督导组于3月12日至20日,对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期间,督导组到玉溪市新平县,普洱市思茅区、澜沧县等地检査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现场抽查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工贸行业等10家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3月20日上午,省安委会召开会议,国务院安委办第三督导组对在云南督查的情况进行了反馈。督导组指出,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早谋划、早行动,全力保障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各地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抓好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此次督查中发现,我省存在有部分地区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双重预防机制构建相对滞后,部分企业红线意识和法制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企业安全基础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督导组建议,云南全省上下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有效格局;严格执法,切实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为抓手,全面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省安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整改督导组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深刻领会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重要性和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的紧迫性;真正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我省经济跨越发展的精神,主动对接、分步骤做好对反馈问题的落实,把反馈意见转化为解决问题、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对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要求,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记者 朱丹)

责任编辑:李享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