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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推行“五定”抓实行业扶贫
      发布时间:2018-08-26 14:56:5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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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围绕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我省持续推进行业扶贫“定职责、定政策、定计划、定资金、定考核”的“五定”办法,承担行业扶贫主要任务的15个省级部门于年初向省委、省政府递交责任状,年底实行严格考核评估,形成“年初下达任务、年中督查督导、年底集中考核”工作推进机制。

定职责,坚持行业部门一把手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制度,省级部门特别是直接承担行业扶贫工作任务的部门,把行业扶贫目标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动配合,相互补台,主动担责,着力补齐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医疗、生态补偿、住房、金融、交通、水利、兜底保障等工作短板,全面完成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定政策,精准对接中央部委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全面梳理各行业部门的扶贫政策,瞄准对象加强、创新政策举措,形成更加完备的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并把各项脱贫政策进一步具体化、项目化,确保贫困群众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定计划,坚持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相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扶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对标作战、按图销号,精准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行业扶贫有序推进。

定资金,把脱贫攻坚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强化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今年以来,到位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5.53亿元。通过实行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明确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按照60%的扶贫因素和40%的行业因素测算分配,整合涉农资金规模达337.6亿元。新增扶贫小额信贷57亿元,支持15万贫困户发展产业。

定考核,通过制定实施行业扶贫考核办法,我省将行业扶贫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省级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考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记者了解到,针对行业扶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发出问题交办函,提出指导意见,各行业部门每季度要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行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对行业扶贫责任落实不力、年度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凡属于国家考核、督查巡查、民主监督、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全部一一对应到省级有关部门,直接问责省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记者 胡晓蓉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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