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李艳) 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努力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条例》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学习贯彻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德宏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条例》,州委常委认真开展自学,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为强化《条例》的学习贯彻,德宏州纪委监委安排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参加驻在部门、监督联系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指导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为驻在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宣讲、解读《条例》,围绕“六大纪律”,结合身边事例和典型案例,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德宏州还把《条例》学习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目前,参加德宏州委党校第三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的42名领导干部正在深学细研《条例》这门“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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