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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毒品内渗外流净化边境治安环境
      发布时间:2018-11-01 13:33:1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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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禁毒办发布云南“净边”专项扫毒行动公告
严防毒品内渗外流净化边境治安环境
 
     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国家禁毒办决定在云南及天津、河北、江苏、福建、山东等省(区、市)开展“净边”专项扫毒行动。10月29日,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云南“净边”专项扫毒行动公告。
    根据公告要求,此次“净边”专项扫毒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将贯彻“四严、三必、两绝不、一净化”的总要求,即,坚持严打,坚决打击幕后毒枭;坚持严查,强化陆路查缉,在云南周边形成隔离带、防火墙;坚持严管,全力阻止制毒物品流往云南边境地区;坚持严治,强化货运和寄递行业治理,对毒品上下家必追、制毒物品来源必查、涉案企业责任必究,切实做到绝不让毒品从境外向云南边境渗透,绝不让制毒物品在云南边境地区集散外流,全力净化边境地区治安环境。
    公告强调,凡实施涉毒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继续进行涉毒违法犯罪的,必将依法从严惩处。邮政、寄递、物流等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寄递实名登记、收寄验视、信息保存及收寄人员禁毒培训等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发现寄递疑似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等违禁物品的,应当停止运送、寄递,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易制毒化学品持有者在办理运输、仓储时,应当出示合法来源证明及其相关许可文件;不能出示的,有关单位不得为其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
    公告还鼓励公民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者0871-64099110报警。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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