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4次主任(扩大)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讨论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建议方案,决定该次常委会会议将于11月27日在昆明举行。
会议讨论了《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省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等法规案和决定(草案),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研究结果的汇报;听取并讨论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视察情况汇报;听取并讨论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汇报,同意以上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关于审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准备情况的汇报,同意将省政府关于云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云南企业面向南亚东南亚“走出去”工作、公安改革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
会议讨论了关于省政府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云南省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云南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选聘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立法专家顾问人选。
会议还讨论了人事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李培、王树芬、纳杰、杨福生,秘书长韩梅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董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