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联与省高院积极搭建诉调衔接机制
及时有效化解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
记者日前从省高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省工商联与省高院建立良好沟通联络机制,不断深化合作领域,联合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搭建诉调衔接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省工商联、省高院在多次联合调研的基础上,先后推动出台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了省高院、省工商联和民营企业有效沟通的联系机制,依托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发挥,指导全省法院系统增强平等保护理念、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护。
积极搭建诉调衔接机制,有效化解民营企业商事纠纷。省工商联在省高院、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持续推进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商会调解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力度,与多地基层法院探索设立商会调解室,实施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多元、优质、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商会调解组织104个,调解标的上百亿元,为及时有效化解民营企业纠纷、节约诉讼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省工商联立足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的能力,提升工商联及直属商会(协会)依法办事能力和法律服务水平,开展维权援助行动,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省工商联联合省高院组建了由50名成员组成的云南省“法律三进”巡回宣讲团,深入企业、厂矿巡回宣讲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对民营企业、企业家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指导,近两年来共有4000余名民营企业代表、商会负责人和工商联干部接受法律培训。探索法律维权援助机制,依托云南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和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两个平台,5年来共解决民营企业维权案件300余件。建立了全省范围内法院与工商联的联系机制,对通过工商联转送的企业申诉投诉案件,法院认真做好调查,有错纠错,无错则通过工商联做好释法解惑工作;对于工商联需要对接外省法院介入调解或反映企业正当诉求的案件,法院给予帮助协调;对于省工商联与省政协共同组织的民主监督协商会反映的民营企业诉求和建议,省高院均予以认真调查核实,一一回应。
责任编辑:董明强